柳河县中心医院人体成份分析仪采购院内询价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预算总价(元) |
| |
人体成份分析仪 |
1 |
100000 |
本项目不接受超出采购预算的报价,报价为最终报价,医院不再支付任何费用(运输、安装等其他费用)。
本项目要求所有产品可以试用(试用期不少于15日),试用合格后签订合同。
- 体内水分负荷(透析前/后)OH
- 肌肉组织指数LTI
- 脂肪组织指数FTI
- 体内水分总量TBW
- 细胞外水分 ECW
- 细胞内水分ICW
- 细胞外水分/细胞内水分的比值ECW/ICW
- 肌肉组织量LTM
- 脂质量FAT
- 脂肪组织量FTM
- 身体细胞质量BCM
- 体重指数 BMI
13.测量时间≤5分钟。
14.数据输出:LED显示及一体化的智能卡记录.
15.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
16、不接受设备生产日期与供货日期大于6个月产品。
三、采购方式
方式:院内询价采购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0日-2025年10月16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2、响应文件纸质版密封邮寄,邮寄地址吉林省通化市柳河县中心医院行政楼二楼设备科胡俊宇收18504452903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拟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一律在柳河县中心医院设备科报名。
2.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供应商根据招标内容决定是否参与,如确定参与,须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并按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方式完成,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3.报价文件需密封(信封或档案袋)并加盖公章,有意向的单位,请按本次询价采购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4.对招标内容有质疑或需要澄清的应以书面材料提交,中心医院采购领导小组将根据各供应商提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子以答复,口头提交的问题不予答复。
七.确认方式:
本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结果在医院网站发布公示。
六.其他相关信息文件:
1、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2、联系人:刘晓亮
3、联系电话:13614456800
4、纪检监督部门电话:0435-7698107
附件:
目 录
- 投标公司资质…………………………………………………………………………………………………………( )
-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
- 法人代表授权书………………………………………………………………………………………………….….( )
-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 开户行账户信息……………………………………………………………………………………..…………. ….( )
- 制造商授权书……………………………………………………………………………………………………...…( )
- 类似业绩 …………………………………………………………………………………………………..….…( )
- 售后服务承诺书……………………………………………………………………………………….....…………( )
- 报价单 …………………………………………………………………………………………………..….…( )
备注:其他说明资料可填加在目录中
(做好目录后、把备注删除)
备注:
- 投标公司资质包括:1、营业执照 2、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件 3、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4、医疗器械注册证4、开户行许可证等
- 安装验收厂家提供资质、设备检验报告、说明书、合格证、装箱清单、保修卡、安装验收培训报告等。